ZDNet China 3月2日北京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2003年度“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的称号进行了审核。
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申报条件,只有三类软件企业可以申报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其中包括:
1、软件年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软件企业。
2、软件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或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收入70%以上的软件企业;
3、根据国家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软件产业投资指南,在某些软件重要领域销售收入列前五位(本地前五名也可推荐)。
另外,获得“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称号必须获得四部委局严格的审查,并可以获得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悉,认定为2003年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的企业共有172家,其中北京软件企业有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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