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奖状或是一座奖杯就打发发明人的情形在上海结束了。今后,发明人可在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益纳税后,提取不低于50%的报酬,个人拿“大头”,单位得“小头”。
此前,上海曾出现连发明人获得的奖杯都归单位所有的情况,至于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几乎全归企业所有,发明人大多只获得精神褒奖。而日前出台的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明确规定,除对重大发明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外,知识产权收益由发明人及其所
在单位共同分享,且发明人可获得技术转让收益的一半以上。
这只是眼下上海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商标品牌三大战略,培育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的举措之一。
上海将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企业示范工程”,每年新创建20家左右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年内催生100家知识产权申请、运用、实施和保护的示范企业,借此实现企业专利申请量每年递增15%。政府还设立专项资金,为企业购买专利申请、代理、维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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