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电脑正在中国大陆展开法律行动,试图抢回其著名的“缺口苹果”商标在服装业的商标拥有权。
2000年4月,苹果电脑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苹果图形”商标,
指定商品为服装、鞋、帽等。但是由于“广东增城苹果皮具公司”早已注册了一个没有缺口的苹果图形商标,两个商标非常相似,其主要区别就是美国苹果的右边有一个缺口,因此商标局认为,两商标若使用在服装的领、袖、口袋等位置的标牌上时,消费者将难以明确区分,所以驳回苹果的申请。苹果电脑不服,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003年6月,商评委又做出驳回复审的决定书。但是苹果公司依然不服,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苹果图形商标为驰名商标,并撤消被告商评委做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核准苹果公司申请商标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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