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屠建路) “如果按照国家气象局的这一管理办法继续管下去,恐怕我们苦心经营一年多的气象短信预报市场‘蛋糕’,都要让不劳而获的人吃光了!”2月25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营短信服务提供商负责人在电话里对记者这样说,激动的语气中透着一丝无奈。
自打国家气象局颁布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月
1日实施以来,他所在的公司业务开始呈急剧下滑态势,每天的天气预报短信订制量由过去每天增加上千个用户到目前的几十个,而与其公司合作的部分电视媒体也不得不放弃合作,转而与市场新出现的一小批SP合作。“他们都有官方或者半官方的背景,有红头文件罩着,我们惹不起!”
这位老总所说的“他们”,暗指《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各级气象部门竞相成立的类似SP企业的三产公司。用这位老总的话说,这些公司“与某些气象部门实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以总局红头文件的行政方式,把苦苦将这一市场做到现在规模的各类民营SP企业挤出市场,从而形成带有垄断色彩的市场格局”。“这简直是市场经济的倒退。”
做大的“蛋糕”
如果把短信经济比作一棵大树,那么短信内容订制市场就是这棵树的一根枝杈,而气象预报短信订制市场就只能算是这根枝杈上的一个小树枝甚至一小片叶子。
可不能小瞧了这片叶子,随着这棵中国特色“短信树”的疯速成长,气象预报短信市场也在迅速膨胀。据统计,2002年SP的短信收入达26.5亿人民币,2003年为54亿人民币,增长率达103.8%。随着手机用户对短信的进一步了解及短信内容的丰富,短信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2006年将达到275亿人民币。其中,天气预报短信市场的发展更是异常迅猛。中国气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手机气象短信用户已经超过600万,气象预报短信服务甚至成为一些网站新的利润增长点。
如果按照平均包月5元的价格计算,600万用户每个月也就是3000万元营业收入,每年也就是3.6亿元左右的市场规模。乍一看起来,这个市场还不太大。但是,从我国短信用户的增长速度来看,气象短信用户的数量同样一直在暴涨。半年内突破1000万用户应该不是问题,加上伴生于气象短信上其他专业气象预报业务,届时市场规模将至少翻一番。正是在民营SP企业的努力下,气象预报短信市场的“蛋糕”得以越做越大。
坐收渔利?
然而,《办法》实施不到一个月来,某些地方气象局与现有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已经爆发了出来。
据了解,目前气象预报这一业务主要由短信业务内容服务提供商(SP)企业在运营。一些地市级的气象部门拿着《办法》这一红头文件,竞相成立类似SP企业的三产公司,与现有民营SP竞争。竞争的结果可想而知,官办SP打着国家文件的旗号以行政为手段对民办SP的生存空间进行挤压,资源的严重不对称破坏了正常市场竞争格局。
但是,目前《办法》实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正性。一位SP老总认为,如果地市级的气象部门能通过严格的市场招标,选择运作规范、实力强大的SP提供商成为合作伙伴,自然能够极大提升气象信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气象部门体制上的漏洞成为一些隐性问题滋生的温床。
这位人士认为,气象服务行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垄断企业,但在目前气象预报信息产品提供上却客观地形成了垄断的事实。同时,气象信息资讯产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产品本身附带了一定价值,但更多地起到传递公众信息的公益性责任。通过系列商业运作,SP提供商通过自身资源优势使气象信息产品的价值得以发现。而在行政体制下,官办SP在已经运作成型的成熟市场上进行二次“耕耘”,其背后更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
蛋糕到底谁来吃?
事实上,《办法》实施一个月来,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办法》本身的可执行性和管理主体和对象都产生了疑问。比如《办法》第13条规定四种行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气象部门对以上行为是否具有处罚权,处罚措施是否合理,都值得探讨。此外,办法第5条、第6条、第10条中的“当地”到底是当地的媒介、气象局还是气象情况,主体身份不明。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导盛杰民教授指出,气象部门对于气象信息的刊播权不应该走限定制的道路,而应该走许可制道路。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的方案,否则会打击现有市场服务提供商与媒体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业已存在的气象预报发布渠道部分发生萎缩,这将不利于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也将违背中国气象局颁布《办法》的初衷。
一位SP负责人认为,《办法》虽然迈出了气象资讯产品服务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很多问题仍有待仔细考量。我们应该在肯定历史的基础上促进发展,气象短信市场的培育工作,民办SP付出了辛勤努力,应该给予肯定。无论是气象部门与SP企业之间的利益纷争,还是SP企业的自身发展,“管理办法”理应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清晰的主体界定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从法律上杜绝“官办”现象的出现,让市场经济主体平等、公平、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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