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进口大片《终结者3》的播映权,把北京一家提供网络下载该片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华夏电影发行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播放《终结者3》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28万余元。在第一次庭审后,原告还追加了湖南某网络传播公司为共同被告。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在诉状中称,自己与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进出口分公司于2003年8月6日签订了“进口分账影片发行合同”,取得了进口影片《终结者3》在中国地区的独家电影发行权。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于2003年8月份对该影片进行了发行,发行期间,发现被告在网上对网友就该片提供非法链接,有偿许可网友下载该片,进行观看。公证机关在朝阳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对该侵权行为进行了公证。根据《终结者3》版权拥有者美国哥伦比亚三星公司的版权保护委托书、版权证明书、授权书和进口大片的发行市场惯例,华夏电影公司不仅享有该片在中国的独家发行权,而且为有效维护自己的发行利益,原告有权禁止其他任何媒体在发行期间以任何方式对该片进行播放。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哥伦比亚三星公司的网络传播权和原告独家发行权,更严重损害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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