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李晨光) 本想在“名牌”手机店里放心消费,可是新买的手机中看不中用,折腾了4个月又搭上了折旧费才完成了退货。
范先生终于忍不住向消协交了投诉信,矛头直指通信业大腕儿——“中复电讯。”可是经有关部门调查,范先生虽然是真受了委屈,但中复电讯也挺冤,不知所以地当了替罪羊。日前记者采访了当时几方,调查了事情的原委。
去年10月份范先生在密云县城北中复手机营业厅买了一部迪比特5689手机,不到一个月,手机就开始自动死机,3天后又出现外屏花屏现象,“11月12日找到售后服务部,接待员表示要将问题手机上机检测,如果有问题包换不包退”,一星期后范先生接到对方的通知说,该手机没有检测出问题,不予换机。此后范先生先后五次找到中复的售后服务部,直到春节,奔波了近4个月的被扣除了千分之五的折旧费之后终于退掉了让他闹心的手机,然后他向消协递交了投诉信。
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消协转批的投诉信后非常气氛“我们至今还没有在密云开过分店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经记者调查了解到,密云的“中复”真实的名称是“北京北方中复电子有限公司。”记者现场看到,分店的点灭店名招牌就是“北方中复手机营业厅”。
中复电讯的工作人员认为,密云“北方中复”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构成了侵权的,公司会积极进行维权。
岳成律师司务所的岳运生律师告诉记者,使用他人或类似商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不正当的,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侵权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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